关于我院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务首次聘任工作的通知
关于我院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务首次聘任工作的通知
各处、科室、黄埔院区、东山院区:
我院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务首次聘任工作拟开始,请组织从未聘任任何职务并符合条件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、填写表格,由科室于11月5-6日统一交到1号楼17楼第七课室(人事处晋升办公室)。
一、合同人员(护技药系列)
合同人员达到以下工作资历要求,并通过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,经考核合格的,可提出首次聘任申请。医院审核相关材料合格后予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。
(一)本科以上毕业生:
来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,经考核合格,聘任师级职务。
(二)大专毕业生:
来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,经考核合格,聘任士级职务。
(三)中专毕业生:
来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,经考核合格,聘任士级职务。
注:试用期不计算在来院工作年限内。若助理护士未能按期转为合同护士的,则从转合同之日起计算来院工作年限。
二、流动编制转正人员(包括医教研、护技药系列)
通过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,转正当年申请聘任初级职务。
三、固定编制人员(包括医教研、护技药系列)
固定编制人员来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,通过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,从未聘任任何职务的,可申请聘任初级职务。
四、申请首次聘任需填写、提交的材料:
1、学历证明(全日制起始学历、最高学历)
2、学位证明(全日制起始学位、最高学位)
3、执业证书、拟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(未有资格证者提供成绩单、今年考试的提供成绩单网上打印件)
4、《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卫生技术人员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》(由人事科统一打印下发至个人,人事科无名单但符合条件者可在医院网页下载专区下载)
5、《中山一院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理论、操作考试成绩登记表》(护理人员由护理部组织考核并提供;其他合同人员由所在科室考核后统一交至人事科;流动编制转正人员可沿用转正考核成绩。)
申请人将上述材料1、2、3的原件、复印件(复印件已由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,不需交原件)和材料4,统一交科室(大科)汇总,科室连同材料5以及《各科室拟首次聘任初级职务名单》(见附件)一起于11月5-6日交到1号楼17楼第七课室(人事处晋升办公室)。
五、其他事宜
(一)本次首次聘用的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。
(二)本通知所附名单仅统计至2013年10月15日。名单如有遗漏,或其他人员符合上述条件,可在《各科室拟首次聘任初级职务名单》中进行登记,并提交相关材料。
(三)申请首次聘任的相应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学习形式。起始学历为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请申报晋升。
(四)具体聘任时间视各人实际来院工作年限而确定。是否聘任以材料审核结果为准。
(五)以上首次聘任人员符合更高一级职务晋升条件的,可同时申报晋升。
如有疑问,请致电人事科,联系电话:8034、8156。
人 事 处
2013年10月28日